盛鲁电厂在开展督察工作过程中以“摆事实、拿依据、讲道理”为基本准则,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,充分发挥“眼睛”、“内参”、“执行”的三大作用,夯实督察工作体制建设,为企业经营增效发挥“小机构、大服务、大督察”的作用。
调机构,建制度。为确保督察督办工作切实发挥作用,盛鲁电厂对督察机构进行了调整,重点对督察督办程序和方式进行优化完善,建立督察督办台账,将重要决策事项落实、领导批示指示办理、请示报告制度执行、相关意见建议办理等全部纳入督察督办事项中,并将督办事项分类管理,按等级划分,设置不同的考核权重,工作目标、要求、责任“三到位”,让责任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分清轻重缓急,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重点工作落实落地。
小机构,大服务。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,建立了基本建设收尾、两化融合、对标管理、煤炭长协价格协调等重点督查事项,及时协调相关业务部室对接工作难点,建立目标责任书,认真研究上级公司文件精神,吃透、研透各项技术要求,明确自身工作不足,抓住问题难点立行立改,超前谋划,精准实施解决问题的方法,取得重点问题的突破。
严考核,抓实效。为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,充分发挥“网上、线下”两种工作督办的模式,实现督察工作纵向到底,横向到边的目的;定期将督察结果通过晨会、绩效考核会等相关会议进行通报,督促限期抓好整改,对问题整改缓慢、落实不到位的部室,严肃考核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,推动公司重点工作落到实处。